海关总署关于印发《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关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措施》的通知【2016】163号 求文件 小星 2024年6月19日 02:19 外贸 2海关总署关于印发《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关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措施》的通知【2016】163号 求文件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跨境外贸通各类外贸跨境电商知识和技巧 评论海关总署没有该文件《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关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措施》一,该文件文号不符合行文要求文号即发文字号,是由发文机关代字、发文年份和文件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。年份使用公元纪年,在“〔 〕”内用阿拉伯数字标注。例如:皖政字〔2004 〕12号提供的文号里没有发文机关代字二,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没有该文件1,查询《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关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措施》2,根据文号查询 赞同 2024年6月18日 18:20 0条评论 请 登录 或者 注册 后回复。相关问题 跨境物流系统和跨境电商有何关系 2024年6月19日 02:22 1 3 内蒙古电力下属企业有哪些家 2024年6月19日 02:22 1 3 国外汇款给国内工商银行,如何接收? 2024年6月19日 02:22 1 23 福州市澳生活跨境电商有限公司怎么样? 2024年6月19日 02:22 1 3 跨境电商配送方式有哪些 2024年6月19日 02:22 1 3 内蒙古电力(集团)公司为什么不属于国家电网? 2024年6月19日 02:22 1 4 在福州做了两年的跨境电商运营,现在想去深圳发现,不知道待遇怎么样?累不累?有没有发展前景,感觉这个 2024年6月19日 02:22 1 10 跨境电商物流的运作模式是什么呢? 2024年6月19日 02:22 1 3 跨境电商一般用哪个第三方支付平台? 2024年6月19日 02:22 1 4 福州中海仓跨境电商有限公司怎么样? 2024年6月19日 02:22 1 7